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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上集......

目前大腸癌的治療,就是打針。這個是2009年,64年次女性,大腸癌第三期轉第四期,何信醫院建議她用標靶藥,醫生有講喔,每月兩次療程,治療4~5個月,大約70萬,等腫瘤縮小後,再一次刀切除。所以現在的治療方式不像早期切大腸這樣,以前可能是有腸子切到沒腸子,現在不用;現在叫做「圍城」的治療方式,藥物打進去之後,會針對癌細胞殺除並防止擴散,所以會從擴散的癌細胞,慢慢進行包圍,等到集中剩下一些之後,做一次刀解決,這樣會提升存活率,這就是標靶藥目前的優勢,所以為什麼現在很多醫生會推薦用標靶藥物,就是這個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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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看到,光這個藥物,一劑84的藥費。醫生也很專業,進來住院三天,15日住院17出院,中間間隔14天再進來三天,歸零起算,第二劑再84。那這全部療程大約70萬,若是這個收據可以for2張、3張;如果可以花70萬而理賠210萬,這樣對抗癌、治療癌症有沒有幫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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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一不幸得癌症的話,客戶都會問,我現在這瓶84的藥怎麼賠?現在很多人都只能賠一份,甚至賠不夠。那這個例子,大家認為她要休養多久?有沒有辦法上班?沒有辦法工作,收入一定會暫時中斷,這個問題怎麼辦?所以目前我們跟客戶分享溝通的是,如何提升癌症的治癒方式,又不用擔心收入暫時中斷的風險,可以一次解決。這也是為什麼要for三家實支實付,不管病況控制得好不好,控制得好最好,控制得好之外呢,花費84可以賠25萬,可以安心抗癌,不用擔心癌症治療的後續問題;花錢的這些問題,都由保險公司來做風險轉嫁。

 

 

罹癌初期的一次金,提供了自己選擇抗癌的方式,除了西醫的手術吃藥外,有些人會採中醫療法搭配食療,甚至安寧照護……等等。

有選擇   才有尊嚴

抗癌的過程中,療程部份以三家實支實付來cover,解決高昂藥費或是手術費用,以及收入暫時中斷的問題。

 

目前我們用理賠的實務經驗,去看到客戶的心態與面臨到的問題。反推回去,到底你目前手邊的保單要怎麼買才保險;怎麼買癌症險才防癌,想想當初買的癌症險滿期也保障終身了,但是賠不到錢,感覺會是怎樣,所以有沒有重新檢視一下自己的保單,到底買的癌症險是80年代?90年?還是100年的?

 

早期賣太多身故金型的癌症險,但現在得癌症,有些時候卻不一定死於癌症,因為早期真的是沒藥醫,所以一定是這個病因等死;但現在有藥醫,病情經長期控制到後來,可能是甚麼肺積水、器官衰竭死亡,或是抵抗力低下,因為一個感冒而引發併發症或是感染之類而去世,這些所產生的併發症狀,是否由癌症所導致的,在認定上仍有相當爭議。

所以癌症這個身故金到底適不適用?實不實用?

想一想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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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rry2413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