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,癌症時鐘又較前年再度快轉12秒,如今56秒就有一個人罹患癌症。癌症的普及,加上媒體的報導,因此現在國人對癌症的預防以及癌症險的規畫,觀念都相當好。

有想過自己的癌症險,是幾年前買的呢?80年代?90年代?還是100年?

有些客戶,保險都已經繳費期滿,也保障終身了,那所買的癌症險理賠給付內容,是甚麼呢?

是真的可以防癌,還是在買安心的。

 

80年代罹患癌症,保險給付項目除了住院之外,著重在癌症身故金,因為早期80年代,得癌症是沒有藥醫的,所以罹患癌症,身故就給100萬,或是200萬。因此保費相對較為便宜。

 

隔了10年之後,進入90年代就有治療方式了,就是所謂的療程,所以那時候跟客戶說,現在的癌症治療方式,放療/化療、骨髓移植、義乳重建甚至手術切除……等等。因此癌症險療程金的部分很重要,一經治療就可以理賠。

 

又過了10年,來到民國100年,現在癌症的治療上,除了療程外,大家一定聽過標靶藥物,那目前標靶藥物,分為打針跟吃藥;打針賠得比較多,吃藥會賠得比較少。現在我們實務理賠經驗又有一個問題,吃藥的部分 留在醫院吃的標靶藥 會賠,而醫生開回去的就賠不到。再者,目前現在訪間生物科技進步,術後一定會吃營養輔助食品,有錢你就敢吃,牛樟芝當成茶在喝;沒錢怎麼吃阿,真的是這樣。所以現在會建議客戶,癌症險的規劃上,要買罹癌一次金,等於是一罹癌,就給100萬、200萬,而不是像早期20年前,一定要身故才領得到錢,不然領不到錢。

 

那未來10年呢,110年會進步到怎樣的治療方式,還不知道。因此便宜不一定有好貨,終身不代表需要用到的時候好用、實用,所以這個思維要認真去想,而不是終身就不用再買癌症險了,因為每個階段的新式療法,新式用藥都不一樣。

 

所以,如果明天就罹癌,希望馬上就可以拿100200萬,開始積極治療;還是要死掉才可以領100200萬?

 

接著談談癌症療程金的部分,這一塊現在一定要買醫療實支實付,最好一定要買到3家,為什麼?試想,若罹患癌症有沒有辦法馬上上班工作?如果沒有辦法的情況下,怎麼辦?萬一癌症發生在我身上,需要標靶藥物新式療法,光一個針劑就要108萬,而且一次搞不好10劑,10個療程,那這個保險怎麼賠?賠得夠不夠?是花10萬賠10萬呢,還是花10萬賠30萬,那其他的20萬,我可以在家療養,暫時性的工作補貼,甚至牛樟芝我比較敢喝,還有甚麼新式的自費的我都敢吃。

各類癌症用藥費用.jpg

所以為什麼現在癌症險會建議客戶買罹癌一次金,另搭配三家實支實付。

現在甚麼時候會得癌症?不知道。

就像意外險一樣,意外跟明天誰先到?不知道。

以常見的大腸癌為例,甚麼時候會血便?誰會知道。

那明天就血便了,怎麼辦?

下集   我們來看到一位大腸癌客戶的治療花費。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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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rry2413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